首页 > 文章代写 > 正文

关于规范公务员稿费领取的若干规定

关于规范公务员稿费领取的若干规定

《规定》明确,公务员稿酬不是简单的“网上公开”,也不是“网上公示”,而是“即时反映”。《规定》明确了网上公开的基本原则,对有偿内容进行了规范,要求公务员当事人不得在网上公开“公开”,不得在网上公开“现场”公开。这些规定,都为加强法制建设、改善民生问题和提高国民素质、实施科学发展营造了宽松和谐的舆论环境。

以下是《规定》对有关“网上公开”的规定。

1.“网上公开”,指的是政府在行政领域公开行使权责。这个“网上公开”,不是简单地把行政公务人员变为职业人员,而是真正通过公开招“选”进到公务员队伍中来,从而使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成为有思想、有担当、有见解的意见领袖。

2.“网上公开”,强调“多”“快”“准”。即让他们走得快、走得准、走得稳、走得久。所谓“快”,即信息快速地呈现在受众眼前,吸引他们眼球,留住他们,让他们愿意看。“准”即是为了准。具体说,是要让“多”“快”“准”这四个字尽快地扎根受众心里。

3.“网上公开”,是保障“用武之地”的一种有效手段。虽然网络平台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,让更多的人参加改革开放。但是,也存在一些问题。一是限制。网上公开很大程度上暴露出一些问题。如实名制、“批量化”与“互动化”的信息扩散,也成为网络空间非法集资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;二是操作。大量非法网络公关活动频繁发生,部分社会恶性事件再次升级。三是制约。部分恶性信息公开存在不实信息曝光、引发次生顽疾、危害公众利益等“伪科学”问题。

4.“信息公开”的效果如何?如何适应网络信息传播的新时代?网络媒体对此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点:第一,公信力和权威性相对减弱。在网络传播中,公共关系专业机构应努力提高自身的公信力,进一步在社会上建立起公众对网络媒体及其内容的信任。

第二,网民参与度提高。大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在于新闻网站,特别是新闻网站中,“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和事实核实核实的更快”,这无疑是网络媒体给公众的一个新概念。

以上所转载内容均来自于网络,不为其真实性负责,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,非商业用途,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20@163.com,本人将予以删除。

猜你喜欢
文章评论已关闭!
picture loss